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钟苑萱 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-11-14


文章开始前

请大家看几张动态图

提提神





每一次酒驾

都是对自己、他人

生命安全的漠视


近日

南昌法院审结了数起

酒驾刑事案件

南小法整理了其中几个



01酒驾撞死人还指示他人顶替


2019年8月28日21时52分许,赖某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,碾压平躺在路面的被害人,造成被害人经抢救无效死亡。


赖某指使他人顶替自己冒充驾驶员后离开,次日主动投案。


南昌高新区法院判决:

赖某犯交通肇事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七个月。



02醉驾与重型货车追尾


2019年11月16日晚,万某饮酒后驾车行驶时,与一辆重型货车发生追尾碰撞,致两车受损,万某受伤。



南昌高新区法院一审判决:

万某犯危险驾驶罪,被判处拘役三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。



03酒后撞车逃逸再出事故


2020年4月12日16时许,郭某酒后驾驶小车与另一辆小型轿车发生碰撞后逃逸,继续行驶时碰撞施工护栏导致护栏和车辆受损。



南昌经开区法院判决:郭某犯危险驾驶罪,被判处拘役三个月零十五日,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。



04酒驾逆行逃跑 撞伤交警


2020年7月12日凌晨,陈某驾驶小汽车被查酒驾。



为逃避后续处罚,陈某突然加速冲撞交警卡点后逆行逃离,致两名交警受伤。


南昌东湖区法院判决:

陈某犯妨害公务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。




喝酒不开车

那车咋办?

有人灵机一动

让朋友开车呗

那么问题来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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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友代驾 发生事故谁担责?


陈某驾车与好友张某、王某一起去朋友家赴宴。三人约定,聚餐结束回家时由不喝酒的人开车,张某选择不喝酒开车,其他人喝酒。


返程时,张某开车撞上高速公路中央隔离墩,发生单方交通事故,致车辆损坏,陈某受伤。


陈某共花费医药费10万元,经鉴定构成伤残。


交警部门认定张某对事故的发生承担全部责任。



 法院判决 


陈某将其车辆交由具有驾驶资格的张某驾驶,车辆符合上路条件,其并无过错。


张某选择开车载朋友返回的行为是由应邀赴约的3人组成的临时团体共同商议的结果,是其3人的内部分工,应共同承担该行为产生的风险后果,但张某驾驶车辆发生单方交通事故,未尽到谨慎、安全驾驶的义务,具有重大过错,应分担更多风险后果。


因此,法院酌定由张某按50%的比例承担相应赔偿责任,剩余50%的责任由陈某、王某各按1/2的比例承担。法院依法判决张某赔偿原告陈某损失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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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后的最后

南小法附上

2020年最新酒驾成本

赶紧收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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喝酒不开车

开车不喝酒

这话不知说多少遍了

但总有人

心存侥幸

无视交规


朋友

请安全驾驶

家人在等你回家吃饭



来源

高新区法院

经开区法院

东湖区法院

青山湖区法院

江西法院等

编辑

南昌中院新媒体团队


(图片源于网络,若侵删)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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